京華城Q&A 一次搞懂!!

京華城案延燒至今,”北檢違法取證、黨媒斷章取義、側翼搧風點火,無盡的政治操作”,看不見真相與正義

柯文哲真有貪污或圖利嗎?綜覽京華城大事記,明明一切合法合規,並無明之違法而為之,難道柯文哲簽核決行,將京華城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就是施壓都委會的鐵證?明明所有相關公務員都說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為何檢察官卻不採信,堅持繼續羈押?

誤解,來自於資訊落差。
針對京華城案,我們整理一系列最易受外界誤解的Q&A,帶你真正搞懂京華城。

相信,真理會越辯越明

Q1:京華城容積率從392%飆升到840%,柯市府是否圖利廠商?

A1:

京華城最早是「工業區」,基準容積300%,經都市計畫變更等程序、威京集團捐贈土地後變為「商三區」,容積率提高為560%,並獲得120,486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保障。

但郝龍斌市府時期(2010年)將該地容積率大幅縮減為392%,威京不滿向監察院陳情,2016年監察院糾正北市府,而北市府一邊確認恢復京華城基礎容積率為560%,一邊卻又刪除120,486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保障,威京集團與小股東不滿,繼續向北市府抗議,要求返還原有土地權利。

柯文哲擔任市長期間不斷接獲威京集團陳情,遂決定交由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研議解決爭議之方案,經討論後由京華城提出都市計畫,以更高的成本改建、貢獻城市、促進當地發展以做為申請容積獎勵之條件,該地目爭取到20%容積獎勵後,威京集團再花44億元向市府購買容積移轉(30%),整體容積才由560%提升至840%。

過程清清楚楚,皆有法源依據,且經過都委會共識決,審議通過。

政府自行核定、實施,具有法律效力,完全於法有據。

Q2:柯文哲是否曾介入或指示都委會成員的表決方向,干預其審查意見?

A2:

經數次庭訊、交叉詰問,目前無證據可證明柯文哲介入干預京華城容積審定

首先,都市計畫變更案是由京華城自行提出,交由都委會依專業程序審查,市長既無投票權,也無指示委員表決方向。柯文哲僅簽署公展公文、指派官員負責掌握市民陳情案處理進度,亦是符合市政常規之行政流程,何來不當干預。

2025年6月3日,證人邵琇珮更向法院證稱,在她擔任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一職,處理京華城案期間,柯文哲從未向她下指導棋,或對她施壓而導致改變審查立場。

Q3:京華城案容積獎勵為何變來變去?監察院為何糾正北市府?

A3:

因京華城案,監察院共兩次糾正台北市政府,見解截然不同。

監察院於2010年,受理威京集團及其他小股東陳情,調查郝龍斌市府是否曲解法規,片面苛扣容積率,2016年監院公布調查結果,監委認為北市府確有缺失並糾正北市府,初步確認京華城基礎容積560%。

第二次糾正為2024年1月總統大選期間,監察院發布報告稱北市府核定京華城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更獎勵辦法,自創「韌性城市貢獻」等核給20%容積獎勵,逾越上位法規容積率上限,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北市府及所屬都委會與都發局。

然此次監院調查報告爭議重重,京華城案是依「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申請容積獎勵、並非都市更新獎勵,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更是依據《都市計畫法》以及相關細部計畫內容,透過法定程序與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等專業審查機制,辦理京華城容積獎勵審查後通過。監察院之調查竟援引錯誤法條並導引出糾正案,引發後續連鎖效應。

Q4:縣市政府到底可否「自創容積獎勵」?台北市違法給京華城容積?

A4:

我國管理都市容積率相關法令可按:

(一)都市計畫法

(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三)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四)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擬定與變更程序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第二項:細部計畫…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第24條: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縣市政府有核定及創設容積率之權力,土地所有權人亦可自行提出都市計畫案細部計畫,依法向市府申請容積獎勵,

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在審議都市計畫變更案時,可以依法「自行創設」容積獎勵項目或「使用」都市更新相關的容積獎勵項目與額度,同意給予個案各種容積獎勵,並載明於都市計畫書中,作為後續核發建照和使用執照之依據。

Q5:京華城還沒到都更年限,為什麼柯市府還是京華城都更條例的容積獎勵?

A5:

京華城獲得容積獎勵並非引用都市更新條例,而是透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都計變更申請,獎勵項目雖然相同,但額度完全不同

經查,京華城一開始曾想用都更案申請、但因不符合條件而遭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退回九月份威京集團重新提案,並由應曉薇議員召集市府方與地主方多次開協調會後,京華城最後提出方案四」以都市計畫案申請,內容與一開始的都市更新案已截然不同,並無適法性疑慮。

該專案在110年公告,總獎勵上限僅20%, 對照都更案為50%, 差異頗巨。

京華城獲得三項容積獎勵項目:

智慧建築 4%  v.s 都更10%

綠建築 8% v.s 都更10%

耐震 8% v.s 都更10%

雖然獎勵項目相同但總上限及單一上額度都有差別台北市都委會並要求威京集團要提供更多對市府的公益回饋,例如八百公尺的公益空間、協助人行道鋪設等。